面向对象3

面向对象特征--继承

继承是从已有的类中派生出新的类,新的类能吸收已有类的属性和行为, 并能扩展新的能力 子继承父,继承之后可以使用父亲中的功能,不需要重复定义,但是不能对父类中的私有属性进行继承,不允许一个类继承个类,当一个类没有使用extends继承其他类时,这个默认继承Object类。

例子说明

抽象类

抽象类就是当一个类中不含有具体的类容时

抽象方法必须用abstract关键字进行修饰

抽象类不能创建对象

面向对象特征--多态

final关键字

接口